【刪除相片】林卓廷等涉要求刪示威者相 事主稱遭示威者拳毆及搶手機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1/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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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焌熙到庭應訊。(陳曉欣攝)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於2019年的「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與網媒記者及女社工要求1名疑拍攝示威者容貌的男子刪除影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毁壞等4罪的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男事主供稱,參與遊行後被示威者包圍,被質疑當日拍下「大頭相」,被威迫交出手機檢查和刪除相關相片影片,其間被粗言辱罵,拳打腳踢,扯耳朵和扯褲子,手機被搶走交予被告。

3名被告為林卓廷(43歲)、曾焌熙(28歲,廚師)及鍾凱研(39歲,社工)。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內容顯示了一些可能於同日或之前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示威者的臉部外觀。

曾另被控參與非法集結;鍾另被控取用X的1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以及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X於2019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手機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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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原為被告之一,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3罪,他自2020年12月宣布流亡後缺席聆訊,法官已頒下拘捕令。

事主X今作供,X指當日參與遊行後,在屯門警署外被數十名示威者包圍,被質問是否曾拍攝參與屯公遊行的示威者「大頭相」,有人稱認出他曾出席7月1日的警總示威,威迫他交出手機檢查及刪除相關影片相片,曾焌熙曾問他相重要抑或條命重要。

X續指,許及林期間到場了解,林建議X若想離開,便交出手機讓示威者檢查和刪除相關數碼內容。林又指如果X的手機有示威者有關內容就刪除,因擔憂示威者被追究責任。X起初拒絕,但後來有感議員會幫他,曾一度答應交出手機予兩人檢查,但最終因示範者堅持要一同查看而出於私隱理由而拒絕。

X因手機有私隱不願交出,其後被人用粗言辱罵,拳打腳踢,扯耳朵和扯褲子,歷時約1分鐘,X形容當時「好驚,驚流血同走唔到」。過程中,有示威者搶去X的手機交給許智峯,許再轉交予鍾凱研。鍾檢視手機時,有示威者發現手機內有7月1日的示威相片和影片,當鍾選取相關媒體時,警方緊接到場,X在鍾手上搶回手機,在警署檢查手機時發現有約12張相片或影片不見了,但當時見不到鍾有否刪除。

辯方指出,林的目的是為X解圍,他重複轉述示威者的刪相訴求,更提醒X可根據其意願作出決定,沒有強迫X刪除。

聆訊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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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